串通投标案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20:54一、案情简介
某市一国有大型企业A公司易地重建项目,2008年5月发布招标信息,10月16日公开招标,9月报名完毕。有国内大型企业共15家参与招标报名,其间包含甲、乙、丙、丁四家一级资质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8年10月15日某市招检委接大众告发,甲、乙、丙、丁四公司在招招标中有勾结招标行为,为了确保招标作业的顺利进行,某市招检委连夜告诉甲、乙、丙、丁四家企业前来阐明状况,四家企业感作业或许暴露,15日均未到来,也没有参与16日的招标活动,没有递送标书。此案交由某市建造行政主管部门查询处理,现查明:甲公司为了到达中标意图,经过中间人郭xx勾结乙、丙、丁三家企业帮其围标,标书由甲公司一致制造,由甲公司按高、中、低一致报价,甲公司报价居中。招标确保金80万元由甲公司一致付出,别离于9月底转到乙、丙、丁三家公司账户。给中间人郭xx3万元好处费(并许诺事成后再给三万元),给乙、丙、丁三家企业各6万元好处费(未实践付出),另查明,该工程招标操控价1.8亿元,中标价1.83亿元。
二、案情剖析
(一)片面方面
为了到达中标意图甲、乙、丙、丁四家企业有彼此勾结招标的成心,甲公司作为勾结行为的组织者,在串标活动中起首要效果,主管观歹意较大,其他三公司作为协从者,起非有必要效果。
(二)客观方面
甲、乙、丙、丁公司在中间人的帮忙下,经过一致制造标书,一致按高、中、低报价的方式搭成利益全体。其行为破坏了招标商场的正常次序和国有大型企业A公司易地重建项目招标作业的正常展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招标人不得彼此勾结招标报价,不得架空其他招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许其他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之规则,本案参与人数很多,触及标的金额巨大,社会影响较大,属情节严重。
一起,上述四家公司能认识到本身的违法性在10月16日间断违法行为,抛弃递送标书,并能合作行政主管部门查询案情,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三)项规则 “自动消除式减轻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合作行政机关查办违法行为,有建功体现的。”的规则,具有从轻或许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定情节。
三、处理结果
某市建造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则,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1.撤销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年内参与依法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项意图招标资历;
2.对乙、丙、丁三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别离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