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8 07:27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则,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救助办法主要有:
1.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停。
2.对正在施行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出恳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止。
3.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分的法律规则对加害者予以行政处分。
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可将对方施行家庭暴力作为承认两边爱情确已决裂的法定根据,要求离婚。受害者也可一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者承当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5.关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能够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提出刑事指控的一起,也能够一起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暴力人给予必定的经济补偿。
1.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提出恳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停。
2.对正在施行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出恳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阻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止。
3.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出恳求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分的法律规则对加害者予以行政处分。
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可将对方施行家庭暴力作为承认两边爱情确已决裂的法定根据,要求离婚。受害者也可一起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者承当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5.关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能够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则,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办,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提出刑事指控的一起,也能够一起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暴力人给予必定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