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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完工工程款不付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6 19:52
新建项目一般是指为经济、科学技术和社会发展而进行的平地起家的出资项目。有的单位原有根底很小,通过建造后其新增的固定资产的价值超越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
法律咨询:工程竣工工程款不付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包了一个工地六栋别墅两千多平方做外墙涂料的以每平方15块包过来的,老板是本地人其时做时想钱不多他有是本地人就没签合同。口头说了下做到做好的过程中怎样 付钱,说是做好了就付清,现在都做好半个月多了还不给接款,平常电话打也不接。这样的话怎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答复:
很难,即便能够维权,你还需证明单价,所以现在形成被迫也和你自己有着很大的职责,当然了,申述也只能是挽回损失的最终一步了,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则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许结构杂乱的建筑工程,能够由两个以上的承揽单位联合一起承揽。一起承揽的各方对承揽合同的实施承当连带职责。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施联合一起承揽的,应当依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事务答应规模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制止承揽单位将其承揽的悉数建筑工程转包给别人,制止承揽单位将其承揽的悉数建筑工程肢解今后以分包的名义别离转包给别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揽单位能够将承揽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可是,除总承揽合同中约好的分包外,有必要经建造单位认可。施工总承揽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有必要由总承揽单位自行完结。
建筑工程总承揽单位依照总承揽合同的约好对建造单位担任;分包单位依照分包合同的约好对总承揽单位担任。总承揽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造单位承当连带职责。
制止总承揽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制止分包单位将其承揽的工程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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