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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概念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1 07:08
因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构成危害的,债款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款人的债款,即债款人有代位权。那么债款人代位权行使的在外景象有哪些?接下来就由听讼网的小编来为我们具体的介绍一下。
一、债款人代位权行使的在外景象有哪些
1、该债款因身份或特定联系构成的债款,系根据法律规定而构成,具有“须由当事人亲身行使,不行替代或不行转让”等特征,如根据抚育联系、抚育联系、奉养联系、承继联系等发生的给付恳求权;
2、该债款系债款人生计之基本保障,具有“如被掠夺,则债款人或许面对生计的危机”等特征,如自然人享有的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损伤补偿恳求权等,但该确定效能不该及于企业法人。
二、债款人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1、债款人对债款人的债款合法;
2、债款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款,对债款人构成危害;
3、债款人的债款已到期;
4、债款人的债款不是专归于债款人本身的债款。
三、债款人代位权有哪些特色
1、代位权是债款人替代债款人向债款人的债款人也便是次债款人建议权力。
2、债款人行使代位权必需要经过诉讼程序来行使,才干满意债款人的债款完成。这儿应该留意的一点便是债款人的债款具有不能完成的风险的时分,才干行使代位权。
3、债款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款人的名义行使,而且不能随意处置债款人的权力,不然应对由此给债款人构成的危害承当补偿职责。
4、次债款人对债款人的抗辩权能够向债款人建议。债款人行使代位权,实践是行使债款人对次债款人的权力。因而,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款人为原告,次债款人为被告,次债款人对债款人的一般抗辩事由,都可直接向债款人建议。
以上便是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破产债款中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的一些相关关键,期望能给我们带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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