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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行为和重婚罪的界限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7 07:49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我国实施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假如有爱人与别人成婚的,是归于重婚的行为,情节严峻的会构成重婚罪,追查刑事责任,那么重婚行为和重婚罪的边界是什么?下面由听讼网宜昌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重婚行为和重婚罪的边界是怎样的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则行为与重婚罪的边界。但以为重婚是严峻冒犯我国刑律,社会损害性比较严峻的行为。依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则,首要,重婚罪是指有爱人者在婚姻挂号机关再次与别人挂号成婚的行为;其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司法解释:“有爱人的人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仍应按重婚罪科罪处分”的规则,包含了有爱人的人虽未经与别人,但却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的行为。可见,重婚包含法令上的重婚和现实上的重婚。
二、哪些行为归于重婚行为
1、与爱人挂号成婚,与别人又挂号成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令婚的重婚。有爱人的人又与别人挂号成婚,有重婚者诈骗婚姻挂号机关而收取成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挂号机关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做弊收取成婚证的。
2、与原爱人挂号成婚,与别人没有挂号确以夫妻联系同居日子而重婚,此即为先法令婚后现实婚型。
3、与爱人和别人都未挂号成婚,但与爱人和别人曾先后或一起以夫妻联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现实婚的重婚。
4、与原爱人未挂号而确以夫妻联系共同日子,后又与别人登成婚而重婚,此即先现实婚后法令婚型。
5、没有爱人,但明知对方有爱人而与已挂号成婚或以夫妻联系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罪与非罪的边界
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别重婚罪与非罪的边界。
1.要区别重婚罪与有爱人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边界。诱骗、贩卖妇女的违法相当严峻。有的妇女现已成婚,但被违法分子诱骗、贩卖后被逼与别人成婚,在这种情况下,被拐卖的妇女在客观上虽然有重婚行为,但其片面上并无重婚的成心,与别人重婚是违反其志愿的、是别人诈骗或逼迫的成果。
2.要区别重婚罪与暂时姘居的边界。姘居,是指男女两边未经成婚而暂时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不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58年1月27日在《关于怎么确定重婚行为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如两人虽然同居,但显着仅仅暂时姘居联系,互相以‘姘头’相对待,随时能够自在撤散,或许在约好时期届满后即完毕姘居联系的,则只能以为是单纯不合法同居,不能以为是重婚。”
3.从情节是否严峻来区别罪与非罪的边界。在实践中,重婚行为的情节和损害有轻重巨细之分。依据第13条的规则,“情节显着细微损害不大的,不以为是违法。”所以,有重婚行为,并不一定就构成重婚罪。只要情节较为严峻,损害较大的重婚行为,才构成违法。依据立法精力和实践经验,下面两种重婚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1)夫妻一方因不胜优待外逃而重婚的。实践中,因为封建思想或许家庭对立等要素的影响,夫妻间优待的现象时有发生。假如一方,尤其是妇女,因不胜优待而外逃后,在外地又与别人成婚,因为这种重婚行为的动机是为了脱节优待,社会损害性显着较小,所以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2)因遭受灾祸外逃而与别人重婚的。因遭受灾祸在客籍无法日子而外流营生的。一方知道对方还健在,有的乃至是两边一起外流营生,但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在原夫妻联系存在的情况下又与别人成婚。这种重婚行为虽然有重婚成心,但其社会损害性不大,也不宜以重婚罪论处。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重婚行为和重婚罪的边界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回答,目前我国法令对重婚行为和重婚罪的边界是没有明确规则的,但重婚罪一般是重婚行为情节严峻时构成的。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免费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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