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推荐:珠海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认定及结算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7 17:32关于珠海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确定及结算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珠海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确定及结算就事攻略
>处理事项
门诊特定病种确定及结算
>受理条件
参加了我市的医疗保险并契合享用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条件的参保人,由具有病种申报资历的医疗组织向社保中心进行申报核准。
>处理部分
1、由指定门诊病种申报组织初审后一致报社保经办部分核准;
2、核准通往后在定点医保服务单位直接联网结算。
>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相关就医材料。
>处理程序
1、患有《珠海市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目录疾病的参保人,须向我市指定门诊病种申报组织提出请求,并供给门诊病历及相关化验、查看单等相关就医材料,由申报的定点医院初审,社保经办组织核准。
2、经过病种资历确定的参保人,需填写《珠海市根本医疗保险门诊病种定点服务单位请求表,员工医保或大病医保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单位中挑选1-3家作为门诊病种结算单位;居民医保或未成年人医保参保人在本险种规则的市内定点单位中挑选1-2家作为门诊病种结算单位。
3、参保人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到选定的定点单位就医购药,属基金付出的医疗费实施网上结算,个人付出自付和自费部分。
>奉告方法、办结时限
病种请求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结审阅,病种资历确定通往后,参保人在定点单位就医购药即时联网结算。
咨询电话:12333
相关文件
《关于调整我市社会根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有关方针的告诉(珠劳社函〔2009〕149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根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确定及退出规范的告诉(珠人社[2010]234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社会根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确定及退出规范(2012年12月修订)的告诉(珠人社[2012]3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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