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新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对税务行政复议范围如何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8 03:50

 问:新税务行政复议规矩对税务行政复议规模作了什么样的规矩?
答:为了与《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相适应,新税务行政复议规矩扩展了税务行政复议规模,《规矩》增加了可请求复议的税务,交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对税务机关承认交税主体、交税目标、交税规模、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根据、交税环节、交税期限、交税地址以及税款征收方法的交税行为,变卖扣押、查封的产品、货品或许其他产业,收缴发票、中止出售发票,不依法承认交税担保有用的行为以及不依法给予告发奖赏等行为,能够请求复议。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