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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动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18:52

我国《反不合理竞赛法》颁布实施已近十年,十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已逐渐走向老练,新的社会现象层出不穷,在不合理竞赛的操控与反操控方面,也有了新的开展。一些具有新特色,而现行法令又未清晰制止的不合理竞赛行为有所开展,严峻腐蚀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笔者有理论及实践中经过总结,以为当时的不合理竞赛行为,除了《反不合理竞赛法》罗列的11种不合理竞赛行为之外,还有以下几类不合理竞赛行为:
1、使用媒体、广告,进行产品质量、功用、作用等各项目标比照,以标明本单位供给的产品或服务更优,冲击特定或不特定竞赛对手。这类行为有以下特色:(1)经过合理途径,冲击降低竞赛对手,抬高自己,然后诱惑承受本单位产品或服务的消费人群,获取更大赢利是其意图;(2)行为方式多使用各类媒体,视、听众覆盖面大,影响较大;(3)内容上真假兼有,有的也或许现实;(4)损害性,此类行为将导致各竞赛对手间彼此暗射、进犯,盲目言过其实。损害了仁慈诚信的社会风气,也使企业不得不投入更多的广告费用,增加了产品本钱,也易给顾客的误导。此行为规避了《反不合理竞赛法》的规矩,实践中法令部分难以确定,受害者又无法可依,当时有愈演愈烈之势。
2、由经营者出资,媒体出头,延聘“专家”进行与经营者产品相关内容访谈、咨询,向视听众顾客进行名为常识性,实为广告推销宣传的解说,在活动中宣传自己,降低对手。这类行为当时有众多这势。其有以下特色:一是以公益方式掩盖其在活动顶用荫蔽手法冲击降低竞赛对手,行广告、推销的实在意图。使用广阔民众对“专家定见”的信任,诽于无形,虽不违背《反不合理竞赛法》,但显着有违正常竞赛的规矩;二是使用广阔视、听众对常识的渴求,对“专家”的信任,进行不正常诱导,在降低对手的一起,实际上也遮盖了顾客,侵犯了顾客的知情权,自主的选择权。在当时社会环境中,此举的损害性是清楚明了的。无法可依,当时有愈演愈烈之势。
3、单位安排鼓动、赞助顾客投诉扩展化,剧烈晋级,制作气势,从而到达架空、冲击对手的意图。此类行为首要存在于同行业竞赛,竞赛对手一方经过各种渠道,一发现有顾客购买竞赛对手产品或承受竞赛对手服务不满意或该产品有瑕疵而投诉的,遂私自进行鼓动,借题发挥,以利益诱导,赞助顾客在投诉索赔过程中漫天要价,扩展投诉规模,如向媒体、相关部分进行宣传或投诉,即名为投诉实为借机宣传,以经过“借题发挥”降低竞赛对手的商誉。笔者在工作中曾数次介入此类活动的查询,其典型一例是:顾客林某购得一瓶有微量杂质的矿泉流,遂持该矿泉流(未开封)投诉,索要100万元,遭拒绝后,就四处投诉,并约请媒体记者以壮气势。后经查,此案中系竞赛对手的鼓动赞助所形成的,后经有关部分介入才得以停息,因为该产品质量一向牢靠,才没有形成更大的丢失。此类行为的特色是:(1)行为具有荫蔽性,行为人通常是经过私自鼓动,赞助顾客投诉晋级,仅用少数投入,即让竞赛对手焦头烂额,从而到达行为意图,而行为人不直接出头;(2)外表实在性,即指此类行为中的顾客及所获瑕疵产品是现实,能起到“言传身教”的作用,易得到广阔顾客的认可:(3)现行《反不合理竞赛法》中无此项制止性规矩,且相关法令、法规中亦无直接根据,职能部分难以处理。受害者无法经过法令途径处理,只好经过其他手法(包含不良手法)处理,将滋长不良社会风气的开展。此类行为损害极大,重则或许影响一个企业的生计与开展。如闻名的“三株”案子,因而而使“三株”公司一厥不振,不计其数人赋闲,严峻影响了社会正常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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