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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筑施工企业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28 18:41

7月29日电 福建省新出台规则,从本年8月1日起,全省一切从事房屋修建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扩建及撤除活动的修建施工企业,要依法为农民工处理工伤保险。
规则明确要求,农民工工伤保险由修建施工总承揽企业和独自发包的专业承揽企业,统一贯工程项目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参保手续,一次性交纳工伤保险费,不得向农民工分摊。经办组织应当出具有用参保证明。参保期限自项目参保之日起收效,至工程实践竣工检验合格之日停止。
福建省各级建造部分将把处理农民工工伤保险作为检查修建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出产条件的内容之一,对回绝处理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建造部分不予处理《安全出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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