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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审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2 00:18
在法院进行诉讼案子审理时,一旦呈现特别状况的,就能够涉及到延期审理。无论是民事诉讼案子仍是刑事诉讼案子,都可能发生延期审理。那么延期审理法律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延期审理法律规则
一、《民事诉讼法》规则:
第一百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延期开庭审理:
(一)有必要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暂时提出逃避请求的;
(三)需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依据,从头判定、勘验,或许需求弥补查询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景象。
二、《刑事诉讼法》规则:
第一百五十五条 由于特别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给审判的特别严重杂乱的案子,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延期审理。
第一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景象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能够延期审理:
(一)需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从头判定或许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子需求弥补侦查,提出主张的;
(三)由于请求逃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 按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则延期审理的案子,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弥补侦查结束。
司法实践中,发现是否存在需求延期审理的状况是开庭前预备的重要内容。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当事人或许其他诉讼参与人没有到庭的,应将状况及时陈述审判长,并由合议庭确认是否需求延期开庭审理或许间断诉讼。决议延期开庭审理的,应当及时告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决议间断诉讼的,应当制造裁定书,发给当事人。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能够按撤诉处理;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能够缺席判决。
呈现特别状况时,就可能要延期审理。由于特别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给审判的特别严重杂乱的案子,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延期审理。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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