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妻子私自卖掉夫妻房产 合同依然有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5 22:42

王先生与妻子成婚已10年,前不久夫妻联系紧张,妻子在王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将5年前用一同积储买下的一套房产卖与别人,并约好近期交给钥匙并处理过户手续。王先生知晓此过后坚决不同意妻子的做法,并自动与下家屡次洽谈,要求解除合同,但下家坚决不同意,要求按约履行合同。王先生想知道,因为房产证权力人一栏中仅有妻子一人,这套房产是否归于夫妻一同产业?妻子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了该套房产,该房子买卖合同是否有用?下面听讼网的小编依据事例跟咱们一同剖析关于夫妻一方卖掉一同房产,买卖合同是否有用。
问题剖析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必定的。王先生名下的这套房产归于夫妻一同产业。该房产系婚姻期间用一同积储购买,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则,夫妻在婚姻联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除两边还有约好外,归夫妻一同一切。
第二个问题,一般情况下房子买卖合同是合法、有用的。尽管该房子系夫妻一同一切,但依据房子公示的产权证上的权力人为妻子一人,所以好心购买人根据对公示的信赖进行的买卖行为,应当遭到法律维护。根据对房产权力公示的信赖,下家作为购买人有理由信任出卖人系房子的彻底权力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定的买卖合同有用,下家有权要求履行合同。可是,假如王先生有依据证明下家存有严重差错,或与妻子歹意勾结等情节的,则能够向房子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承认该合同无效
再者,《婚姻法解说(一)》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一同产业上的权力是相等的,因日常日子需求而处理夫妻一同产业,任何一方均有权决议”标明我国法律承认即便署理准则,夫妻互为署理人,因为夫妻在家庭日子中联系极为亲近,赋予夫妻彼此的家事署理权,能够扩张夫妻双意思自治才能,便利经济交往。一起因为夫妻对一方的处理负连带责任,对第三人来说也是公正的,这也是维护买卖安全的需求.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从维护好心第三人及买卖安全的视点考虑,处理此类案子均适用表见署理的规则。
咱们阅读到这儿信任现已对上述的相关规则现已有所了解,其实问题自身是很简单的,没有咱们常人幻想地那么杂乱,假如你对上述文章中的叙说或许其他的问题感到疑问,欢迎来听讼网找专业律师进行相关专业咨询,或许直接托付听讼网律师。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