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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的法定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7:47
在咱们国家,有许多的人可能会请求行政强制措施,假如别人有才能实行行政处罚,可是不实行的话咱们就能够强制实行那么,行政强制的期限是怎样进行规则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行政强制期限
行政处罚决议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在法令规则时限内,既不在60日内请求行政复议,也不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实行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议的,行政机关应当自下达行政处罚决议书之日起满6个月期限后,在3个月内任何一个时刻段内请求法院强制实行。若超越3个月的最长期限再请求实行,法院就不再受理。
一、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则
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直接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许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二、《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则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实行行政决议的,没有行政强制实行权的行政机关能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本章规则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一般情况下,行政判定书下达之后,当事人应该在规则的时刻规模之内请求行政复议,假如超越了行政复议的时刻,而且也没有进行申述的话,必定需要在法院规则的时刻实行判定,不然就能够进行强制实行。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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