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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协商注意事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01:36
在日常日子中,咱们都或多或少的听过关于强奸罪的案子。强奸是指违反妇女志愿,用强制性行为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犯罪行为。那么,强奸罪洽谈注意事项有哪些?今日,听讼网小编收拾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强奸罪洽谈注意事项
犯罪嫌疑人与受害人洽谈,获得受害人的体谅书,强奸罪能够从轻处分。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污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分。
强奸妇女、奸污幼女,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许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污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污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逝世或许形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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