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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须提防的六个陷阱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7 14:07

 
因价格相对低价,购买二手房是不少市民的挑选。房产专家表明,相对新建商品房,一些二手房的“社会特点”隐蔽性强,生意双方信息不对称,生意“二手房”触及的法律关系也较为杂乱。市民购买二手房时有必要防备六个潜在“圈套”。
圈套一:产权状况不明。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决议查封或许以其他方式约束房地产权力的房子不得转让。若房子设定有典当,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处理此种房子的产权过户手续。上述两种状况常常会被购房者疏忽,而房子业主一般又不会自动提及。如此一来或许会给买方形成丢失。
圈套二:房子类型不明。现在二手房市场上的房子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的使用权房。假如这类使用权房未获得产权证,依据有关规定是不能转让的。别的,若求购的对错寓居用房,则该房子的类型有必要为商业用房,因为商业用房才可处理营业执照。若购买住宅房,购房人将无法从事预期的商业用途。
圈套三:合同签定人身份不明。房子生意合同应由购房人与房子产权人签定。假如购房人疏忽验证合同签定人的产权人身份,以及该房子是否还有其他产权人,则产权人或其他共有权人若以合同签定人未获得其托付为由,建议该合同无效,那么,购房人仅能向合同签定人追查十分有限的缔约过失职责,即因为合同未建立而给其形成的直接丢失,且举证职责在于购房人。发作这种景象,对购房人十分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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