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涉外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提供哪些证件和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2 00:30中国公民应供给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自己户口地点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地点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校园、作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人应供给 1.本 中国公民应供给 1.户口证明;2.居民身份证;3.自己户口地点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地点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校园、作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人应供给
1.自己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分颁布的身份证件,或暂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胞应供给 1.自己护照或替代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自己户口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或作业地点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校园、作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此外,请求成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