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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机构停办业务、支付机构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分别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23:21
不论是什么组织犯了法都会中止运营承受查询,付出组织停办事务、付出组织被追查刑事责任的景象别离有哪些,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付出组织停办事务、付出组织被追查刑事责任的景象别离有哪些”的内容为你答疑解惑。
一、付出组织停办付出事务的景象
付出组织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组织有权责令其中止处理部分或悉数付出事务:
(一)累计亏本超越其实缴货币资本的50%;
(二)有严重运营危险;
(三)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付出组织被追查刑事的景象
付出组织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责令其期限改正,并给予正告或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则树立有关准则方法或危险处理办法的;
(二)未按规则处理相关存案手续的;
(三)未按规则揭露发表相关事项的;
(四)未按规则报送或保管相关材料的;
(五)未按规则处理相关改变事项的;
(六)未按规则向客户开具发票的;
(七)未按规则保存客户商业秘密的。
付出组织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组织责令其期限改正,并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刊出其《付出事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转让、租借、出借《付出事务许可证》的;
(二)超出核准事务范围或将事务外包的;
(三)未按规则寄存或运用客户备付金的;
(四)未恪守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份额处理规则的;
(五)无正当理由中止或停止付出事务的;
(六)回绝或阻止相关查看监督的;
(七)其他危及付出组织稳健运转、损害客户合法权益或损害付出服务商场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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