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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的结果进行上诉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1 15:26
在实践中,医疗事故发生后,受害当事人能够依据经过多种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有关卫生行政处理部分请求行政处理,便是一条可选择的途径。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材料和各位朋友一起来了解了解关于能够对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的成果进行上诉吗。
一、能够对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的成果进行上诉吗
据《医疗事故处理法令》的规则,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的统辖方法包含两种:属地统辖和级别统辖。属地统辖是指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直接受理医疗事故争议方法。级别统辖是指当呈现患者逝世、二级以上医疗事故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规则的其他景象呈现时,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进行统辖,由其统辖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理。其间,此处所称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详细包含以下几种状况:
1 在省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应当自接到患者逝世或可能是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移交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时,应当在7日内移交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进行处理;
2 在自治区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应当自接到患者逝世或可能是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移交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时,应当在7日内移交到自治州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进行处理;
3 在直辖市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应当自接到患者逝世或可能是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移交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请求时.应当在7日内移交到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分进行处理。
期望经过上面的内容您能关于医疗事故争议的行政处理相关的问题有愈加深化的了解。如果您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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