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7 18:13
法条:债款人接到债款转让告诉时,债款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款,而且债款人的债款先于转让的债款到期或许一起到期的,债款人能够向受让人建议抵销。释义:本条是关于权力转让时,债款人行使抵销权的规则。债款人转让权力不需要经债款人赞同,债款人接到债款转让告诉时,转让行为就收效。假如债款人对债款人也享有债款,一起该债款已届清偿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款人能够按照法令的规则向受让人行使抵销权。抵销是合同停止的景象之一,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则,当事人互负到期债款,而且该债款的标的物的品种、质量相同的,除按照合同性质或许按照法令规则不得抵销的外,任何一方能够将自己的债款与对方的债款抵销。依据本条规则,债款人接到债款转让告诉时,债款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款的,在两种情况下能够行使抵销权:一是债款人的债款先于转让的债款到期。二是债款人的债款和转让的债款一起到期,债款人也能够向让与人行使抵销权。债款人行使抵销权时,应当以告诉的方法奉告受让人,告诉自抵达受让人时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