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偷税罪的量刑的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11:12
关于偷税罪的量刑
廊坊律师回答:
关于偷税罪的量刑:
偷税罪,是指交税人、扣缴义务人成心违背税收法规、采纳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账簿、记账凭据、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告诉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许进行虚伪的交税申报的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应缴交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后,以“躲避缴交税款罪”替代了本来的“偷税罪”。“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然后更科学、更全面。这也表现了我国法治的前进。
修改后的《刑法》第201条规则:交税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进行虚伪交税申报或许不申报,躲避缴交税款数额较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数额巨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扣缴义务人采纳前款所列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对屡次施行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依照累计数额核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告诉后,补缴应交税款,交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分的,不予追查刑事责任;可是,五年内因躲避缴交税款受过刑事处分或许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分的在外。
假如还有相关问题,请在线咨询不到5分钟就会有专业律师为您回答或许电话咨询027-85881208.我国法令门户网站http://www.tingsonglaw.com/听讼网。
廊坊律师回答:
关于偷税罪的量刑:
偷税罪,是指交税人、扣缴义务人成心违背税收法规、采纳假造、变造、藏匿、私行毁掉账簿、记账凭据、在账簿上多列开销或许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告诉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许进行虚伪的交税申报的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应缴交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后,以“躲避缴交税款罪”替代了本来的“偷税罪”。“偷税”将不再作为一个刑法概念存在,然后更科学、更全面。这也表现了我国法治的前进。
修改后的《刑法》第201条规则:交税人采纳诈骗、隐秘手法进行虚伪交税申报或许不申报,躲避缴交税款数额较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数额巨大而且占应交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扣缴义务人采纳前款所列手法,不缴或许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对屡次施行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依照累计数额核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告诉后,补缴应交税款,交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分的,不予追查刑事责任;可是,五年内因躲避缴交税款受过刑事处分或许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分的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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