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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找人顶班出事故,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6 22:28
顶班,指代替他人当班。这样的状况或许很多人都有遇到,帮助顶班的人也很无法。那么私行找人顶班出事端,公司是否承当补偿职责?下文听讼小编为我们整理了相关常识,欢迎阅览。
案情简介:
李某是一家废物清运公司职工,每天驾驭公司配发的电动三轮车清运废物。后来,李某因有事需耽搁两天,为不影响作业,李某找来朋友张某帮助顶班,并向公司项目部担任人进行了报告,但担任人并没有赞同,并奉告李某一旦发作事端,公司概不担任。
不过,李某没办法仍是找来张某顶班。“上岗”次日,顶班人张某在清运废物时在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将骑电动自行车的刘某撞倒受伤,交管部门确定张某承当事端首要职责。过后,伤者刘某诉至法院,恳求判定张某、废物清运公司补偿医疗费、伤残补偿金等。
对此,废物清运公司辩称,闯祸三轮车系废物清运公司交给职工李某清运废物时运用,平常由李某保护办理。李某未经清运公司赞同私自将三轮车交给顶班人张某运用,张某的行为并不是实行职务行为,所形成的后果与废物清运公司无关。
法令剖析: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为,张某找李某顶班前已将该主意奉告了公司办理人员,虽被当场回绝,但公司方并未采纳相应的阻止办法。张某为废物清运公司清运废物期间,应视为张某与废物清运公司之间实践建立了临时性的雇佣联系。事端发作在张某担任清运废物的过程中,应确定张某正在实行废物清运使命,在此过程中对刘某形成的危害,应由废物清运公司承当职责。
据此,法院判令废物清运公司补偿刘某医疗费、伤残补偿金等合计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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