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冻结账户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14:26人民法院因审理或实行案子,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因查办经济犯罪案子,需求冻住企业事业单位、机关、集体与案子直接有关的必定数额的银行存款,有必要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帮忙冻住存款告诉书”及自己工作证或实行公务证,经银行行长(主任)签字后,银行应当当即凭此并依照顾冻住资金的性质,冻住当日单位银行帐户上的同额存款(只能原帐户冻住,不能转户)。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
依照法律规定,只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能够要求银行冻住账户。冻住最长期限6个月,逾期主动吊销冻住。底子没有什么冻住期,只需执法机关要求的冻住期限一到或许接到冻住告诉,银行会当即冻住,不需求什么时间。
银行冻住资金的原因只或许是接到了法院,检察院等执法机关的法律文书。银行无权自行冻住客户的账户二种是,本来要求冻住的执法机关将加盖有县级以上执法机关公章和负责人签字的《免除冻住告诉书》递送银行,银行收到后会当即冻住。
1、能够请求诉前保全,然后在15天之内提起民事诉讼;或许直接提起诉讼,并请求产业保全;
2、产业保全需求供给担保,依据《新民事诉讼法》的精力,现在常州范围内保全需求供给必定份额的现金担保,具体能够咨询案子受理法院。
法条参阅: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关于或许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许其他原因,使判定难以实行或许形成当事人其他危害的案子,依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能够裁决对其产业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必定行为或许制止其作出必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能够裁决采纳保全办法。
人民法院采纳保全办法,能够责令请求人供给担保,请求人不供给担保的,裁决驳回请求。
人民法院承受请求后,对情况紧急的,有必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决采纳保全办法的,应当当即开端实行。
第一百零一条 好坏联系人因情况紧急,不当即请求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遭到难以补偿的危害的,能够在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决前向被保全产业所在地、被请求人住所地或许对案子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请求采纳保全办法。请求人应当供给担保,不供给担保的,裁决驳回请求。
人民法院承受请求后,有必要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决;裁决采纳保全办法的,应当当即开端实行。
请求人在人民法院采纳保全办法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许请求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免除保全。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决先予实行的,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联系清晰,不先予实行将严重影响请求人的日子或许生产经营的;
(二)被请求人有实行才能。
人民法院能够责令请求人供给担保,请求人不供给担保的,驳回请求。请求人败诉的,应当补偿被请求人因先予实行遭受的产业损失。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冻住单位银行存款发作失误,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向被冻住银行存款的单位作出解说。被冻住的金钱,不归于赃物的,冻住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交给债务单位;归于赃物的,冻住期间不计付利息,如冻住有误,免除冻住时应补计冻住期间利息。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你解说的“银行冻住账户的条件”的相关常识,假如你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听讼网进行具体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