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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失踪后与他人结婚算重婚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23:57
爱人失踪之后一向找不到他的下落,有些人也当这段婚姻不存在了,去结交了新的朋友,终究也成婚了。可是之前的那段婚姻并没有去民政局处理离婚证。那么,爱人失踪后与别人成婚算重婚吗?听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定见。
爱人失踪后与别人成婚是不是重婚
重婚是指有爱人又与别人成婚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令禁止重婚。任何人都不得一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爱人,全部揭露的或变相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结合都是不合法的。违背一夫一妻制的成婚不予挂号;现已建立合法婚姻的男女,只要在爱人逝世(包含宣告逝世)或离婚后,始得再行成婚。纳妾者亦应按重婚论处。重婚在民事上是婚姻无效的原因,在刑事上应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职责。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则,有爱人而重婚的,或许明知别人有爱人而与之成婚的,均须按重婚罪予以制裁。
重婚罪的建立要求前次的婚姻是合法的、构成婚姻法上规则的要件,后次的婚姻也构成婚姻法上的要件。
因而,即便爱人失踪了,假如没有经过诉讼的方法离婚的,便同别人成婚的,很可能会构成重婚行为。
爱人失踪的怎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则:“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请求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逝世的案子,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布告送达诉讼文书。”
依据《民法通则》第20条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好坏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他为失踪人。战役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刻从战役完毕之日起核算。”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子后,应当宣布寻觅下落不明人的布告,布告期为3个月,布告期满仍无消息的,人民法院将做出宣告失踪的判定。夫妻中的一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一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则:“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民法通则》第二十二条规则: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端下落不明,从事端发作之日起满2年的,好坏关系人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失踪人逝世。人民法院受理宣告逝世案子后,应当宣布寻觅下落不明人的布告,宣告逝世的布告期限为1年,因意外事端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行能生存的,宣告逝世的布告期限为3个月。布告期届满,人民法院做出宣告逝世的判定。夫或妻中的一方被宣告逝世的,婚姻关系自宣告逝世之日起主动免除。
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则: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能够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经过布告送达的方法送达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则以缺席判定的方法作出是否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踪满两年的,法院会判准予离婚;关于下落不明或失踪未满两年,又无其它依据证明夫妻感情现已决裂的,法院会判定禁绝离婚。
爱人失踪后与别人成婚是不是重婚?爱人失踪后当事人是能够去申述离婚,假如你一向不去处理婚姻是会一向存在,不能够跟新的朋友成婚构成婚姻关系。关于爱人失踪后与别人成婚是否能够有疑问,在听讼网上面就有许多律师可协助到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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