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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有哪些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16:22
质押权人在法令上有两种状况,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对不同的状况下在权力和责任的区分就会有必定的差异。那么我国相关法令的规则是什么,质押权人有哪些责任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质押权人是什么意思
质押权人又名质权人,是指占有产业,并在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以该产业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产业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则的质押权人责任
(一)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当民事责任。
(二)债款实行期届满,债款人实行债款的,或出质人提早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
(三)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物或许致使其灭失或许毁损的,出质人能够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许要求提早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担负;出质人提早清偿债务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
很显然,质押权人有必要实行法令规则的责任,本文也有相关的内容介绍。当然,在行使质押权的时分,也是不能就质押物优先受偿,有必要要依照国家法令的规则操作,期望我们看完之后能有所了解。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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