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8 13:28《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细则的颁布施行,使境内外企业面临新的税收环境,也让税务部分面临越来越多的新问题。经过对新形势下转让定价避税手法进行剖析,对加强并扩展反避税的力度和效果具有重要的含义。
一、转让定价避税的首要方法
所谓转让定价又称“搬运价格”,是指有相关的企业之间进行产品买卖和劳务供应时均摊赢利或搬运赢利,根据两边志愿,拟定高于或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以完成避税。转让定价的方法多种多样,首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企业间商品买卖采纳压低定价的战略,使企业应纳的流转税变为赢利而搬运,以此避税;相关企业间商品买卖采纳举高定价的战略,搬运收入,以此避税;其涉外企业运用国内不熟悉世界行情避税,比如:高价进,贱价出,搬运赢利躲避税收;举高进口设备价款,从中避税;运用出资者身份承揽工程,恣意抬价,从中获利。
2.相关企业间经过添加或削减利息的方法搬运赢利,到达避税的意图。作为相关企业间的一种出资方法,借款比参股有更大的灵活性。
3.相关企业间劳务供给采纳不计收酬劳或不合惯例计收酬劳方法,根据“谁有利就倾向于谁”准则,搬运收入来避税。如:在所得税问题上,高税负企业为低税负企业承当费用;在营业税问题上,高税负企业无偿为低税负企业供给服务。
4.相关企业间经过有形或无形财物的转让或运用,选用不合惯例的价格搬运赢利进行避税。由于无形财物价值的鉴定缺少可比性,很难有统一规范。因此,与其他转让定价方法比较,无形财物的转让定价更为便利、荫蔽。如:将技术转让价款荫蔽在设备价款中,躲避特许权运用费的预提税;用工程承揽应纳的税收避税,将劳务费用向资料价款搬运,将包工包料工程分订两个合同,躲避资料应交税税款。
5.经过对固定财物租借租金的凹凸操控;运用国家之间折旧规矩的差异;售后租回,将投产不久的设备先出售再租回运用,买卖两边对同一设备都可享用首年折旧免税,承租方还可享用租金扣除的优惠,以此转让定价,影响赢利,进行避税。
6.运用相关间联系费用承当来转让定价。如企业的广告性资助开销经过相关企业来付出,由相关企业承办本应由本身企业主办的各种庆典、展销活动等,最终经过财物置换或债款豁免、长时间占用预付货款或预收账款方法来补偿。
7.连环定价法。即参加转让定价的相关企业不是单个境内公司与境外公司之间,而是延伸到境内几家相关公司之间,经过屡次买卖,把最终环节因转让定价的避税效果分摊到各中间环节,然后掩盖转让定价的本质。即所谓的“两端在外”或“一头在外”的公司,然后使连环定价避税更显荫蔽性。
二、判别转让定价避税的相关规范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则》第123条规矩:企业与其相关方之间的业务来往,不符合独立买卖准则,或许企业施行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意图组织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作的交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交税调整。可是,运用转让定价避税具有避税方法多样化、避税手法荫蔽性、避税规模广泛性、避税主体多元性的特色,作为税务部分怎么发现交税人转让定价避税的痕迹或嫌疑?或许说税务部分根据什么规范来判别交税人有避税预兆?现在在我国尚无统一规范,能够有用地学习世界上的相关规范。
1.动机规范。根据交税人经济活动组织的法则特征或其他特征,看其首要或部分意图是否在于削减或彻底躲避交税责任。交税人的动机包含于交税人的思维中,不易直接查验,但动机能够经过其行为、效果反映出来,能够经过剖析交税人对有关经济业务的处理来间接地揣度其动机。
2.人为情况规范。经过交税人表面上恪守税法而在本质上违背立法机关对之纳税的经济或社会实践情况来断定。也能够把人为情况规范表述为缺少“合理”或有说服力的运营意图或其他活跃意图。
3.获益规范。从施行某种组织而削减的交税额或取得其他税收上的获益来断定。一项税收上的获益可能是一特定买卖的专一成果,也可能是某一买卖的首要的或仅是一部分成果,有必要作出差异,留意发现正确的因果联系,辨明获益的首要原因和非必须原因。
4.规矩规范。根据税收法规中的特别规矩来断定。典型的比如是,在美国的1970年所得税和公司税法第482节中,包含了针对公司搬迁出境的规矩。法则中没有详细包含拟定公司搬迁出境的税收动因和非税收动因的规范,而是规矩交税人有必要到财政部办理手续。财政部能够宣告什么是避税行为,由此能够回绝公司搬迁出境的要求。
三、对运用转让定价的避税行为施行反避税的战略考虑
(一)树立统一办理、和谐合作的反避税作业机制。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着重的企业所得税办理与反避税 “六要”准则,严厉贯彻履行反避税法则法规和操作规程,促进规范查询剖析、不断提高对转让定价避税行为的查询质量;加强转让定价反避税作业与其他税收征管作业的和谐合作,加强世界税收情报沟通,拓展可比信息来历,强化反避税信息基础建设;做好反避税结案企业的盯梢办理,监控其相关买卖定价水平缓赢利水平,避免再呈现转让定价避税问题。
(二)加强转让定价反避税作业的税收征管与预警监督。清晰处分规矩,强化税务机关法律功能,加强法律履行权、处置权;树立“避税与反避税”两条预警线,从交税人内部操操控度(管帐操控、办理操控)危险的评定下手,以“避税与反避税”危险模型剖析及交税人的财政及非财政指标为要点,树立红、橙、黄、绿四种色彩的预警标识,施行不同等级危险监控与应对,以完成转让定价避税危险的有用防备、操控与化解。
(三)加强涉税情报沟通与同享反避税信息。加强与涉外经济部分的横向联系,重视外资包含立项、可行性研究、协议、合同的签定和履行等生产运营的全过程活动,特别关于购销大权由外商担任的企业,要对其树立收入与费用计价规范的操控办理准则,下降企业搬运赢利的空间;充分发挥管帐师业务所、税务业务所、律师业务所等中介机构在反避税作业中的效果,清晰中介机构的反避税责任,并将中介机构获取的信息在法则法规答应规模内与税务法律部分同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