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子租车抵押借款被公诉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1 02:01案情:
“我朋友的母亲急着做开颅手术,你借给我3万块钱,我把这辆本田车留下作典当。”本年6月份,徐某从一家轿车租借公司租借一辆白色别克轿车后,开着车找到熟人李某。李某看着簇新的轿车,就给了徐某3万元。徐某拿到3万元钱后,很快就挥霍一空。尔后,徐某又租借了一辆高档轿车,用相同的手法骗得另一被害人李某8万元,后被警方捕获。
近来,河南省镇平县人民检察院以徐某涉嫌欺诈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分析:
熟人告贷也需慎重对待
检察机关以为,徐某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选用虚拟现实、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别人资产,数额巨大,应当以欺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官提示,徐某的欺诈手法并不高超,只需看一下行车证上车主的姓名,就能知道真实的车主是谁。但其之所以可以得手,关键在于熟人之间防备认识差,对其经济状况不作了解核实,给徐某留下了待机而动。为此,在大额金钱的借支上,应当慎重了解对方的相关产业证明,谨防上当受骗。
相关法律知识:
欺诈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欺诈罪侵略的目标,仅限于国家、团体或个人的资产,而不是骗得其他不合法利益。其目标,也应扫除金融机构的借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借款欺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