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房违约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18:33若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因为开发商的原因逾期交给房子而从房地产开发公司那获得的违约金是否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获得免除商品房生意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规则:“商品房生意过程中,有的房地产公司因未协调好与按揭银行的合作关系,形成购房人不能按合同约好办好按揭借款手续,然后无法交纳后续房子价款,致使房子生意合同难以持续实行,房地产公司因两边洽谈免除商品房生意合同而向购房人付出违约金。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则,购房个人因上述原因从房地产公司获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其它所得应税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付出违约金的房地产公司代扣代缴。”个人在购房时因为房产公司延期交房或因房子质量问题而从房产公司获得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及国税函[2006]865号文规则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景象,因而房地产企业不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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