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废旧物资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3 18:58网友发问:
个人出售废旧物资是否可以享用增值税免税优惠?
律师回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收回运营事务有关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1]78号)规则:自2001年5月1日起,对废旧物资收回运营单位出售其收买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而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废旧物资收回运营单位和运用废旧物资出产企业增值税征收办理的告诉》(国税发[2004]60号)中规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收回运营事务有关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1]78号)所称“废旧物资收回运营单位”是指一起具有以下条件的单位(不包括个人和个体运营者):
(1)经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同意,从事废旧物资收回运营事务的单位。
(2)有固定的运营场所及仓储地。
(3)财政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给精确税务材料。
凡不一起具有以上条件的,一概不得享用增值税优惠方针。因而,个人从事废旧物资收回不在免税范围内,应该照章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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