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对进口音像制品的内容进行审查的方式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31 16:06
依据《音像制品进口处理办法》的规则,音像制品进口单位进口音像制品应当报文化部进行内容检查。文化部建立音像制品内容检查委员会,担任检查进口音像制品的内容。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担任进口音像制品内容检查的日常作业。
一、请求
(一)进口音像制品制品,应当向文化部提出请求并报送以下文件和资料:
1、进口录音(像)制品报审表;
2、进口协议草案;
3、节目样片、中外文歌词;
4、内容检查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进口用于出书的音像制品,应当向文化部提出请求并报送以下文件和资料:
1、进口录音(像)制品报审表;
2、版权交易协议(中外文文本)草案,原始版权证明书,版权授权书和国家著作权认证组织的挂号认证文件;
3、节目样片;
4、内容检查所需的其他资料。
别的,进口用于信息网络传达的音像制品,参照上述规则(二)处理。
(三)进口用于展览、展现的音像制品,由展览、展现活动主办单位提出请求,并将音像制品目录和样片报文化部进行内容检查。海关按暂时进口货品处理。
进口单位不得私行更改报送文化部进行内容检查样片原有的称号和内容。
二、同意
文化部自收到进口音像制品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的决议。同意的,发给同意文件;不同意的,应当阐明理由。
同意文件内容不得更改,如需修正,应从头处理。同意文件一次报关运用有用,不得累计运用。
一、请求
(一)进口音像制品制品,应当向文化部提出请求并报送以下文件和资料:
1、进口录音(像)制品报审表;
2、进口协议草案;
3、节目样片、中外文歌词;
4、内容检查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进口用于出书的音像制品,应当向文化部提出请求并报送以下文件和资料:
1、进口录音(像)制品报审表;
2、版权交易协议(中外文文本)草案,原始版权证明书,版权授权书和国家著作权认证组织的挂号认证文件;
3、节目样片;
4、内容检查所需的其他资料。
别的,进口用于信息网络传达的音像制品,参照上述规则(二)处理。
(三)进口用于展览、展现的音像制品,由展览、展现活动主办单位提出请求,并将音像制品目录和样片报文化部进行内容检查。海关按暂时进口货品处理。
进口单位不得私行更改报送文化部进行内容检查样片原有的称号和内容。
二、同意
文化部自收到进口音像制品请求之日起30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的决议。同意的,发给同意文件;不同意的,应当阐明理由。
同意文件内容不得更改,如需修正,应从头处理。同意文件一次报关运用有用,不得累计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