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关于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享受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待遇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9 04:01

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分局:
根据市政协的提案,结合对宁波、丽水的调查状况,并经市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我局决议对税收协议缔约国居民利息税减免问题采纳以下方法:
一、享用条件
1、对持有外国护照并供给居民国税务当局签发的居民身份证明的个人,能够凭其供给居民国税务当局签发的居民身份证明和外国护照享用防止两层纳税协议待遇(以下称“享用优惠税率”)。
2、对持有外国护照的个人,凭其护照享用优惠税率。
3、对持有外国绿卡(居留证)的华裔对比持有外国护照的方法处理。
4、对没有持有外国护照和绿卡(居留证)的个人,凭其供给居民国税务当局签发的居民身份证明享用优惠税率。
5、对不契合上述1-4项条件之一的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不能享用优惠税率,港澳台侨民按规则(国税发[1999]201号)不能享用优惠税率。
对契合上述1-4项条件之一的个人,在请求处理时都要填写《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享用防止两层纳税协议待遇请求表》(以下称“《请求表》”,其间第二栏和第六栏能够不填写)。
二、金融机构处理
为便利金融机构和储蓄客户的处理,对请求享用优惠税率的个人所提交的材料,先由金融机构按照上述条件进行审阅,对受理的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张贴在《复印件张贴单》上,在骑缝处加盖金融机构公章,并由金融机构经办人员签名。契合条件的从金融机构承认之日起享用优惠税率。每个月定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批阅材料(一式两份)并填写汇总表,批阅后一份由金融机构存档作为减免税根据,另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三、主管税务机关批阅
主管税务机关的受理批阅部分为各县(市)国家税务局、市局各分局税政法规科,受理批阅时刻由各主管税务机关自行决议。优惠税率的适用期限应在《请求表》中“审阅定见”中注明。
四、其它
1、对2005年1-4月开户未结息的,要求享用优惠税率的,在2005年6月10日曾经进行整理并将材料报主管税务机关补办批阅手续。2005年1-4月结息的已享用优惠税率的按《关于加强外籍居民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代扣、代缴办理的告诉》(温国税所[2005]3号)的要求在2005年6月10日曾经补办批阅手续。2005年5月1日今后开户的储蓄客户,要享用优惠税率的,要在开户时将材料送交金融机构审阅,严厉按上述规则时限报主管税务机关批阅。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