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放宽收养子女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22:51民政部于本年5月25日发布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挂号方法》和《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挂号方法》后,广东省民政厅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训练。广东收养子女施行新规则,条件放宽程序一致。
据统计,自1992年《收养法》公布施行至1998年底止,广东省各级民政部门共处理收养挂号11615条,其间国内公民收养7777宗,港澳台同胞、华裔、外国人收养3838宗。《收养法》在实践中局限性首要包含收养条件规则过严和收养程序不一致。
新公布的《收养法》修正案对此做出了相应的修正。一是恰当放宽了收养条件。收养孤儿、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组织抚育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和弃婴和儿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约束,将收养人的年纪下限由35周岁改为3 0周岁。二是一致了收养程序,规则国内公民收养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挂号;华裔、港澳台同胞收养需向地级市民政部门挂号;外国人来华收养有必要亲身向省级民政部门挂号,收养联系自挂号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