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22:11
夫妻会由于感情破裂或严峻的对立而离婚,一般有孩子的,需求确认孩子由谁抚育,然后另一方要出抚育费。可是许多时分对方会不给抚育费。那么离婚对方不给抚育费怎么办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离婚对方不给抚育费的,一是夫妻两边洽谈,洽谈无法处理的,就要经过法院申述处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求向法院请求履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关于子女日子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育费的,能够向法院提申述讼。
夫妻离婚孩子判给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日子,母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随父方日子:
(1)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日子的;
(2)有抚育条件不尽抚育责任,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日子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日子的。
2、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可予允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日子,一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损失生育才能的;
(2)子女随其日子时刻较长,改动日子环境对子女健康生长显着晦气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日子,对子女生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感染性疾病或其他严峻疾病,或许有其他晦气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景象,不宜与子女共同日子的。
4、父方与母方抚育子女的条件根本相同,两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日子,但子女独自随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共同日子多年,且祖爸爸妈妈或外祖爸爸妈妈要求并且有才能协助子女照料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日子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爸爸妈妈两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日子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定见。
6、在有利于维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爸爸妈妈两边协议轮番抚育子女的,可行允许。
夫妻离婚后,一方抚育孩子的,另一方需求给抚育费,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爸爸妈妈两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日子,并对子女健康生长无晦气影响的,可予允许。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