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套费纳入契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5 18:30每个城市都会有这个基础设备,并且这个基础设备一般来说都是承包给其他建造单位的,那么关于城市的配套是不是需求交纳契税的规则是怎么的?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基础设备配套
基础设备配套发生的费用。是拟建项目向政府城市建造、城市管理部门交纳的市政共用配套设备费,首要包含门前城市主次干道、给排水、供电、供气、路灯、公共交通、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等项目的建造和保护,是市政基础设备建造资金的弥补,与各项城市建造资金统筹安排运用。
二、城市配套费归入契税吗
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应征收契税,首要根据便是财税〔2004〕134号文件。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理住宅建造收费撤销部分收费项目的告诉》(计价格〔2001〕585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则,各类市政基础设备配套费一致归并为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
首要根据: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整理住宅建造收费撤销部分收费项目的告诉》(计价格〔2001〕585号)和《财政部关于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性质的批复》(财综函〔2002〕3号)规则,
各类市政基础设备配套费一致归并为城市基础设备配套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04〕134号)规则:“一、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接受人为取得该土地运用权而付出的悉数经济利益。二、以竞价方法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一般应确定为竞价的成交价格,土地出让金、市政建造配套费以及各种补偿费用应包含在内。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晰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契税计税根据的批复》(国税函〔2009〕603号)规则,对经过“招、拍、挂”程序接受国有土地运用权的,应按照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告诉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城市的配套一般情况下是需求交纳契税的,这个在相应的国家文件中已经有了相应的,基本上每一个区域关于这个规则是差不多的,这个城市配套,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建造部队进行交纳,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