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将自建房低价出售给职工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21:01【网友问题】
单位将自建住宅低于缔造价格出售给员工个人,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吗?
【律师回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贱价向员工售房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07〕13号)规则,依据住宅制度改革方针的有关规则,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安排在住宅制度改革期间,依照地点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则的房改本钱价格向员工出售公有住宅,员工因付出的房改本钱价格低于房子缔造本钱价格或市场价格而获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规则景象外,单位按低于置办或缔造本钱价格出售住宅给员工,员工因此而少开销的差价部分(员工实践付出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子的置办或缔造本钱价格的差额),归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依照“薪酬、薪水所得”项目交纳个人所得税。
对员工获得的上述应税所得,对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9号)规则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纳税方法,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悉数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则的税率表确认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依据悉数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依照税法规则核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