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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全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8 19:26

工伤保险条例解说:第三十八条【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第三十八条 伤残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日子护理费由统筹区域劳作确保行政部门根据员工平均工资和日子费用改变等状况当令调整。调整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解说】本条是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的规则。
伤残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日子护理费都非一次性待遇,而是长时刻或许继续必定时期的待遇。为了确保这些待遇水平不因物价上涨等要素而下降,让工伤员工和工亡员工的遗属享用社会经济发展的效果,有必要当令进行调整。
工伤保险实施属地办理,是一项地域性较强的作业。加上员工工资增加、日子费进步、物价指数改变等不是定时的,各地调整的时刻不宜固定,本条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调整方法,包含调整的根据、起伏、频率、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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