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4 13:43国税总局近来下发了《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布告》,特别加强对股权股票投资收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办理,规则相关收入往后不得选用核定征收方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方法》,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首要针对账簿设置不全、无法正确核算收入或本钱总额的企业,国税总局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对上述企业,可参照当地同类职业或许相似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附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相关应税收入额或本钱费用开销额定率等核定征收,不用按账目照实征计。
不过,此前国税总局下发的《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告诉》中已规则,包含银行稳妥、证券期货等金融企业都不得选用核定征收方法交纳企业所得税。而此次《布告》则进一步规则,自2012年1月1日起,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事务的企业都不得核定征收方法交纳企业所得税。
对此,中翰税务合伙人王骏以为,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事务的企业本身在事务上就有杂乱的财政要求,因而要求这类企业本身会计核算要健全。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对其实施核定征收显然是不合适的。
专家表明,此次发文关于加强股权股票投资企业所得税征管具有重要意义。据了解,根据国税相关文件,现在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事务的企业归于其他职业,其核定的应税所得率只能在10%-30%之间。王骏表明,假如对这类企业实施核定征收,有可能会形成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远远低于其实践利润率,反而会形成更大的税收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