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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是否是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1 10:02
建筑工地需求延聘多名农民工来作业,在建筑工地上的劳作者作业强度比较大,而农民工的常识文化水平都会比较低,很多人关于劳作法的相关常识并不了解,那么,工地上是否是劳作联系,劳作联系与雇佣联系的差异是什么?听听听讼网小编的说法。
工地上是否是劳作联系
只要是你恪守了工地的规章制度的,那么便是归于劳作联系的。
劳作联系与雇佣联系的差异是什么
1、国家干涉程度不同
劳作联系中,《劳作合同法》以强制性法令标准规则了用人单位的各项责任;而劳务联系作为一种民事联系,除违背国家法令、法规等强制性规则外,法令不予干涉。
2、适用法令不同
劳作联系适用《劳作合同法》相关的规则,劳务联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标准和调整。
3、胶葛处理途径不同                         
因劳作联系发作的争议,必须先经过劳作争议裁定委员会的裁定;因劳务联系发作争议后,不需求先经过劳作裁定程序。
怎样确定成立了劳作联系                
我国《劳作合同法》第7条规则:“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作者树立劳作联系。用人单位应当树立员工名册备检。”第10条规则:“树立劳作联系,应当缔结书面劳作合同。已树立劳作联系,未一起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在用工前缔结劳作合同的,劳作联系自用工之日起树立。”公司招聘您作业,没有与您签定书面劳作合同是违法的,也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您可根据《劳作合同法》第77条“劳作者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许依法请求裁定、提起诉讼”的规则,先经过请求劳作裁定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劳作联系与雇佣联系认识不清,应该要找专业听讼网律师协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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