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劳务派遣续签合同有什么要求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1 12:26
劳务差遣续签合同有什么要求?关于这些问题,听讼网小编为你收拾以下内容,期望对你有协助。
一、劳务差遣续签合同有什么要求吗
假如是同一家劳务差遣单位与你签定了两次固定时限合同(一次2年,一次1年),那在第2次固定时限合同到期后,你现已满意与差遣单位构成无固定时限合同的条件,第2次合同到期后差遣单位不得以不续签合同来解雇你,假如不再选用你,你能够要求补偿,补偿期按三年算。
二、劳务差遣
劳务差遣又称人力差遣、人才租借、劳作差遣、劳作力租借、雇员租借,是指由劳务差遣组织与差遣劳工缔结劳作合同,把劳作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差遣组织付出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方式。
劳作力给付的现实发生于差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践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差遣组织付出服务费,劳务差遣组织向劳作者付出劳作报酬。劳务差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
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作制度改革中,呈现了为安顿下岗职工而发生的劳务差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一般为2-3万。差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作业,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作业,劳作者一旦年老体弱,劳作能力下降,差遣单位就会在劳作合同到期后回绝与其续签。
《劳作合同法》第66条规则:劳作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根本用工方式。劳务差遣用工是弥补方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许代替性的作业岗位上施行。
前款规则的临时性作业岗位是指存续时刻不超越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作业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供给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代替性作业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作者因脱产学习、度假等原因无法作业的必定时间内,能够由其他劳作者代替作业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差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越其用工总量的必定份额,详细份额由国务院劳作行政部门规则。
简化管理程序,削减劳作争议,分管危险和职责,下降成本费用,自主灵敏用工,标准用工行为
以上便是关于这些问题的答案,期望对我们有协助。假如您需求关于这方面的协助,听讼网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