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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纠纷要如何应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5 07:21

跟着各种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和人们维权认识的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胶葛呈上升趋势。怎么更好地处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不断出现的对立和胶葛,使物业管理公司更好地服务于业主,使两边的合法权益真实得到保护,已成为人们重视的焦点。
问题一:留传的房子质量问题
律师发现,房地产商留传房子质量问题,形成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产生对立,案子大约占物业胶葛案子的10%-15%。
律师介绍,这类问题首要表现在:房子工程质量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令业主满足,比方房子存在地上裂纹、烟道不畅、楼顶或卫生间渗水等,而开发商又怠于实行修理职责,对其应负的修理职责采纳一等、二拖、三推的情绪,保修期一过就“甩包袱”。这样,业主在不能有用处理与开发企业之间胶葛时,将怨气撒到物业公司身上,以拒交物业费的方法维权。
问题四:供暖温度不合格
供暖质量是个灵敏问题,收采暖费能够说是令每个物业公司扎手的问题。采暖费对一些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担负,可最让他们堵心的仍是供暖温度达不到市政府规则的最低16℃,从而引发了很多业主以拒交采暖费为手法的维权方法。
对策:可联合业主代表一起监控
律师以为,关于供暖质量是否合格问题,政府尽管出台了很多的准则,提出了许多的要求,但最大的问题是政府的监督力度不行,也没有相应的制裁办法。主张物业公司能够联合业主代表、居委会代表,在供暖期对供暖温度进行监控。
问题五:物业无视邻里胶葛
这种现象大约占案子的5%左右。比方,某小区8号楼一、二楼业主因前一栋楼顶楼业主违章建立,导致影响其采光。他们以为物业公司应当阻止却无视不论,由此拒交物业费。还有的是因为楼上业主的暖气或管道漏水导致其装饰、家具受损,他们以为物业公司应该担任修理,或楼上业主不修理就将职责转嫁给物业公司,拒交物业费。
对策:自动与业主进行交流
物业公司要自动与业主进行良性交流,讲道理、改善工作方法,或是帮忙业主处理问题,除一些极点特例的业主外,尽量不要直接采纳诉讼方法处理,不然会使对立敏捷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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