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9 02:27【问题】
我单位是一建筑安装企业,由于本钱材料、费用凭据残缺不全,所以主管税务机关在年头对我单位下发了《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通知书》,要求选用应税所得率的方法,依照收入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8月份,我单位获得一笔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了财务费用,请问,这样处理是否正确?该笔利息收入是否需求并入我单位的出产经营收入中交纳企业所得税?
【回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则,企业以钱银方式和非钱银方式从各种来历获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含利息收入等。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十八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供给别人运用但不构成权益性出资,或许因别人占用本企业资金获得的收入,包含存款利息、借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你单位获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在财务处理上是正确的,一起该笔利息收入归于企业所得税法中收入总额的组成部分,因而,应该并到企业的正常出产经营收入中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