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伤保险有哪些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08:53随州市工伤保险基金相关规则
第六条工伤保险基金包含:用人单位交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及相关收入、社会对工伤保险的捐献以及依法归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七条工伤保险费依据以支定收、出入平衡的准则,确认费率。
第八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监督办理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分工依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理办法》、《湖北省关于社会保险作业若干事项的规则》、《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出入办理暂行办法》的规则履行。任何单位或许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出资运营、兴修或改建工作场所、发放奖金、或许挪作其他用处。
第九条工伤保险按市直及区、市统辖规模统筹。依据国家有关职业类别、职业费率的规则实施全市一致的起浮费率,由市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务、卫生、安全出产监督办理部门提出计划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履行。
为坚持全市工伤保险方针相对安稳,全市各统筹区域参保单位的工伤保险缴费份额,暂按参保单位实发薪酬总额的1%确认,今后依据国家有关规则每3年或5年起浮调整一次。
第十条经办组织依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首要出产经营事务等状况,依照国家有关职业类别、职业费率的规则确认用人单位的职业类别,依照市人民政府同意的相应职业类别的职业基准费率和起浮层次,确认用人单位的缴费费率。用人单位交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员工薪酬总额乘以单位缴费率之积,由用人单位准时交纳。员工个人不交纳工伤保险费。
第十一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开销:
(一)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工伤医疗费、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伤残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评残今后的日子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辅佐用具费、康复性治疗费;
(二)工伤确定查询费,规范为6%;
(三)工伤防备费,规范为8%(首要用于对防备工伤事端、职业病成效显著的用人单位进行奖赏);
(四)工伤劳作能力判定费,规范为6%(此项费用各统筹区域在每年12月20日前按要求上解到随州市劳作能力判定委员会);
(五)法令、法规、规章规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付出的其他费用。
第十二条工伤保险待遇的以下项目由用人单位付出:
(一)受伤员工罢工留薪期薪酬福利待遇;
(二)受伤员工罢工留薪期护理费和住院膳食补助费;
(三)受伤员工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
(四)五级至六级伤残员工伤残补贴;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
第十三条树立市级工伤保险储备金准则,用于重特大事端的工伤保险有关待遇付出。工伤保险储备金在每年12月20日前各统筹区域按上年度工伤保险费征缴总额的10%上解到市工伤保险经办组织,储备金总额到达全市上年度征缴工伤保险费总额的50%后不再上解。各统筹区域发作重特大事端后,先由各统筹区域工伤保险基金付出,各统筹区域的工伤保险基金缺乏付出的,由储备金进行调剂。动用储备金时,市经办组织应向市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陈述,由市劳作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务部门检查后,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储备金缺乏付出的,由各统筹区域人民政府财务垫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