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涉外海事证据保全的若干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1 14:24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突破了民事诉讼法只能进行诉讼中依据保全的做法,规则了诉前及诉讼中的依据保全准则,而海事案子又以涉外居多,故涉外海事依据保全便是海事法院经常性的司法行为。现依据已有的实践,试将有关应留意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依法办案,保护国家的海事司法主权
涉外海事依据保全系典型涉外案子,能否依法办案,既牵涉我国法院的国际形象,又与保护国家的海事司法主权紧密相连。在承办这种案子时,应特别留意依法检查恳求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及其托付我国律师的手续是否完全、所恳求保全的依据是否具有证明效果、被恳求人是否与该依据有关,尤其是从严检查是否归于状况紧急、不妥即采纳办法就会使有关依据灭失或今后难以获得。经检查,有关恳求符合法令规则的,法院应在恳求人正式提出恳求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允许依据保全的裁决,并当即付诸实行。船只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一旦稍稍缓慢,即或许因船只开航而使保全办法难以施行,故高效率的司法检查行动,将为依据顺畅保全赢得宝贵时间。别的,海事法院不能依职权进行涉外海事依据保全,而有必要以当事人的请求为条件,不然或许导致违法办案而引发国家赔偿,这也是涉外海事依据保全与《民事诉讼法》关于依据保全规则的不同之处。
二、精心策划,预备多套保全计划,以防保全中的意外状况
到外轮上实行依据保全,与在国内船只上实行司法使命比较,或许会遇到许多意料不到的状况,假如是不法船只的话,乃至于或许有生命危险。为了圆满完成保全使命,有必要事前精心策划,针对或许呈现的不同状况预备多套不同的保全计划,并拟定相应的安全防范办法和应急计划,带着必要的警用器械,如手铐、警棍等;对实行使命的法官和法警在进行必要的外事纪律教育的一起,对保全作业要进行紧密分工,定责、定岗到人,以保证整个依据保全进程有条有理、满有把握。对便利旗船以及对来自社会治安次序有问题或来自疫区的船只进行依据保全时,应特别留意实行法官的人身安全,既要避免暴力乃至武力抵抗保全作业的状况发作,也要避免感染性疾病如非典型肺炎对法官身体健康的损害。别的,在外轮上实行依据保全,必定要事前获得海事局、边防、海关、检疫等机关的合作,只要这样才干保证既依法办案、又避免意外状况的发作。事实证明,将状况考虑得杂乱一点是正确的,不然在遇到意外状况时或许会轻重不辨、不知所措。
三、对违背法院保全裁决者即时予以正告、训诫,显示我国司法威望
在保全进程中,有的外轮船长因慑服于随船船东代表的不妥影响,或由于其他原因,或许会对法院要求其供给依据的司法行为各样唐塞,拒不出示依据或仅出示一两件依据,却以种种托言搪塞法院的依据保全作业,使法院的司法行动堕入被迫。对此抗法行为,实行法官必定不能让步姑息,而应该即时依法予以正告和训诫,理直气壮地奉告拒不出示依据的,将按照我国法令对或许寄存依据的舱室进行搜寻,若发现有伪证或阻止司法公事的行为,将按照我国法令追查船长相应职责。涉外海事依据保满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司法行为,表现的是一个国家的海事司法主权,因此绝不允许当事人对此讨价还价、随心所欲。被请求人有必要严厉按法令规则实行本身的责任,向实行法官供给有关依据或依据头绪,假如对法院保全依据的裁决有贰言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出复议请求,但不得以任何托言影响和阻止依据保全办法的实行。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