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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种类及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6 23:03
1、房子质量问题品种
依据相关规则。房子质量问题有如下几种:
(1)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所谓"不合格",应指房子未能经过检验或经核验被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如:地基、承重墙等,这些部位呈现结构性炸裂、歪斜、崩塌等问题,应当视为主体结构存在问题。
(2)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的质量问题。这是指因为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买受人享受房子的正常运用功用和用处的景象。如不能正常供水供电等。
(3)其他质量问题。如房子渗水、地上空鼓、墙皮掉落等。
2、怎么处理房子质量胶葛?
商品房质量对顾客来说尤为重要,它不只联系其寓居安全,并且也联系其寓居舒适的程度。但是有的开发商建筑的商品房却存在这样或那样的质量缺点,严峻侵害了顾客的合法权益。对此,国家规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其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承当职责。
针对有关房子质量问题顾客能够采纳以下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对开发商交给的房子不归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一般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运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给运用时,承当商品房保修职责”的规则,可恳求其修理,因修理致使房子运用功用受到影响或给购买人形成丢失的,开发商应当负补偿职责。
(2)对开发商交给的房子归于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应先恳求房子所在地的房子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查看,在获得房子质量判定不合格的证书后,可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对因而形成丢失的,开发商应承当补偿职责。
(3)对顾客的正当要求,开发商不予理睬的,能够向顾客协会投诉或许向房子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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