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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派出所的处罚不服向谁申请复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3 22:17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方面法令的规则,当事人违背治安管理规则的,假如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处分法的规则进行处分,最严峻的处分办法是治安拘留。假如当事人对处分不服的能够请求复议,那么对派出所的处分不服向谁请求复议?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一、对派出所的处分不服向谁请求复议
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则,对政府工作部分依法建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令、法规或许规章规则,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建立该派出机构的部分或许该部分的本级当地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议,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向该区、县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
当时一些政府工作部分,依据有关法令、法规和规章的规则,建立了一些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虽然都是派出机构,但不是都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详细行政行为,更不是在哪个方面都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详细行政行为。如:一些市县税务局派出的税务所,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纳税的职权,但对违背税收征管法的处分有的税务所就无权以自己的名义施行了。关于哪些派出机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施行详细行政行为,施行何种详细行政行为,有必要要有法令、法规或许规章的依据。如:治安管理处分法令第三十三条规则,“对违背治安管理行为的处分,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许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判决。正告、五十元以下罚款,能够由公安派出所判决。”这一规则清晰了对公民违背治安管理处以正告或许五十元以下罚款时,公安派出所能够以自己的名义施行处分,因此引起了行政复议,公安派出所是复议的被请求人。关于这些政府工作部分建立的派出机构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引起的复议案子由谁来统辖,一是能够由派出它的政府工作部分统辖,如:对公安派出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提起复议由公安分局统辖,由于公安分局对自己建立的公安派出所有领导和监督权,进行复议统辖义无反顾;二是也能够由该部分的本级人民政府统辖,如:对县税务局派出的税务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提起复议能够由县人民政府统辖。这一挑选的规则相同表现了行政复议法的便民、公平的准则。
二、行政复议的规模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则,公民、法人和其他安排对下列详细行政行为不服,能够请求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撤消许可证、暂扣或许撤消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分决议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约束人身自由或许查封、扣押、冻住产业等行政强制办法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改变、间断、吊销的决议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承认土地、矿产、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许使用权的决议不服的;
(5)以为行政机关侵略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以为行政机关改变或许废止乡村承包合同,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7)以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资产、分摊费用或许违法要求实行其他责任的;
(8)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行政机关颁布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行政机关批阅、挂号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请求行政机关实行维护人身权力、产业权力、受教育权力的法定责任,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实行的;
(10)请求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许最低日子保证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以为行政机关的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依据《行政复议法》第8条的规则,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对下列事项不服,不能按照本法请求复议,应当按照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处理: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许其他人事处理决议的,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则提出申述;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停或许其他处理,依法请求裁定或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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