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代理合同样本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1 14:34总署理合同
第一条 总则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两边一起签定:
依据____________法令挂号注册的×××甲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以下称“托付人”),与依据________法令挂号注册的×××乙有限公司,其地址________(以下称“总署理人”)。
鉴于:
托付人欲从____________×××丙有限公司(以下称卖方)引入________技能。托付人及总署理人两边赞同,由托付人指定的总署理人系独家全权代表,托付人授权其代表可依据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与卖方洽谈欲引入技能的价格及其他有关事项。
兹赞同下列条款:
第二条 界说
2.1本合同内全部术语的含义,清晰论述如下:
“佣钱”系按本协议所列的条款和条件由托付人依照6.1条款支交给总署理人的佣钱。
“许可证协议”系指托付人与卖方所签定的技能转让或许可证协议,包含与技能有关的于任何时候所作的弥补、修正和补充的技能、由卖方出售、转让该技能并向托付方予以报价。
“价格”系指托付人为引入该项技能而支交给卖方的款额。
2.2各条款所列的标题仅为夺目而用,对本合同的解说无影响。
第三条 总署理
3.1托付人指定总署理人为其独家全权总署理,并代表托付人与卖方洽谈引入该项技能敷衍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以及代表托付人联络全部有关事项。为此,总署理人乐意接受此托付。
3.2在本合同有用期内,托付人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为其署理人洽谈引入该项技能的价款及有关许可证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或代表托付人联络有关任何事项。
3.3依据本合同,总署理人作为托付的独家全权署理,代表托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入该项技能之事宜,为此,一旦成交,托付人予以供认并收效。托付人与卖方洽谈该项技能的价格及其他条款和条件,经谈妥及各方当事人正式签署许可证协议及总署理取得佣钱,署理联系停止。
3.4托付人指定总署理人为独家全权署理,代表托付人洽谈许可证协议及引入该项技能之事宜,本协议的托付人与总署理人不因而再成合股联系,总署理人亦不因而取得本协议指定规模外的署理权。
第四条 总署理人的责任
4.1于本合同期内总署理人:
(1)有必要尽力与卖方洽谈,向卖方取得最好的价格及最优惠的条款和条件,便于托付人取得该项技能的转让并赶快签定许可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