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各国有关继承的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17 12:25
今世各国,对承继问题都以民法或有关承继的单行法规作出各种具体规则。包含承继开端时刻、地址;承继权的接受和抛弃;承继权的损失等。
承继开端
被承继人逝世或宣告逝世(见失踪和逝世宣告)的时刻是承继开端时刻,从此承继权开端具有实施的效能。在承继开端时,确认承继人的规模,确认承继遗产的规模和价值。假如是遗言承继,需求在这时确定遗言是否有用。关于承继权的时效也从此刻开端核算。
承继地址通常是被承继人的居处地。假如居处不明或首要产业不在居处地,能够产业所在地为承继地址。例如日本现行民法规则,承继在被承继人的居处开端,假如居处地不明或首要产业不在居处地,则以产业所在地为承继开端地址。苏联也规则承继发作的地址是被承继人的最终常常居处,如最终常常居处不明,则为遗产所在地或遗产根本部分所在地。
承继的接受和抛弃
享有承继权的人在得知被承继人逝世或宣告逝世后,应就是否接受承继作出意思表明。承继人接受或抛弃承继的意思表明,是单独行为,具有法令效能。各国对此大体有两种规则:①法国、日本、苏联等国的民法规则,不管接受或抛弃承继,都有必要作出意思表明。②民主德国、匈牙利等国的民法规则,抛弃承继有必要作出意思表明,不然即视为接受承继。
承继人作出意思表明的期限,各国一般规则为6个月。但现行《法国民法典》第789条规则:“接受或抛弃承继的权力,通过法令为不动产品权所规则的最长的时效期间而消除”。这种时效期间据该法典第2262条规则为30年。
依据我国司法实践,承继人抛弃承继权的,应在承继开端后至遗产处理前,作出抛弃承继的表明。没有表明的,视为接受承继。承继人的承继权,从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2年内能够恳求人民法院予以维护。
承继权的损失
承继人的承继权,除因作抛弃承继的意思表明外,还可因被掠夺而损失。掠夺承继权有必要严厉依照法令规则的条件,并按司法程序进行。
各国对掠夺承继权的条件都作了规则。日本民法规则:凡成心使被承继人、或承继次序(见法定承继)在先或平等次序的承继人致死的,或许由于想到达这个意图而被判刑的,知道被承继人被杀戮而不揭发的,以及用诈骗、逼迫办法阻碍或促进被承继人作出遗言、撤销遗言和改变遗言的,假造、毁弃、藏匿遗言的,都不能成为承继人。又如1964年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则规则,只需公民以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立被承继人或某一承继人,对立遗言的完成,以促进自己承继的,就无权承继;还规则掠夺亲权的爸爸妈妈,以及歹意回绝抚养责任的人,也不得承继。其他各国也都依照本国的具体情况作了规则。承继权被掠夺后,该承继人即损失了接受遗产的权力。但一些国家规则,已得到死者或行为所针对的人的宽恕,可不被掠夺承继权。
各国还规则被承继人可用遗言方法撤销承继人的承继权,一起规则了一些约束条件。苏联规则,遗言人可在遗言中掠夺一个、几个或一切法定承继人的承继权,但其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的子女(包含养子女)、无劳动能力的爱人、爸爸妈妈(包含养爸爸妈妈)和依托遗言人日子的人,不管遗言内容怎么,都得承继不少于依法承继时他们每人应继比例的三分之二。《法国民法典》经1972年修改后的条文规则:遗言处置的产业,遗有一个子女时不得超越对折,二个子女时不得超越三分之一,三个以上时不得超越四分之一,并作了出其他约束性规则。
依据我国司法实践,一般以为承继人有下列景象之一,在承继开端后,经司法程序掠夺其承继权:暗杀被承继人或为抢夺遗产而暗杀其他承继人的;对被承继人生前有优待、遗弃行为情节严重的;钳制、诈骗被承继人设立遗言,或许假造、篡改遗言的。在实施遗言承继时,一般以为,遗言中有必要保存承继人中缺少劳动能力和日子来源的人以及胎儿应得的遗产比例。
承继开端
被承继人逝世或宣告逝世(见失踪和逝世宣告)的时刻是承继开端时刻,从此承继权开端具有实施的效能。在承继开端时,确认承继人的规模,确认承继遗产的规模和价值。假如是遗言承继,需求在这时确定遗言是否有用。关于承继权的时效也从此刻开端核算。
承继地址通常是被承继人的居处地。假如居处不明或首要产业不在居处地,能够产业所在地为承继地址。例如日本现行民法规则,承继在被承继人的居处开端,假如居处地不明或首要产业不在居处地,则以产业所在地为承继开端地址。苏联也规则承继发作的地址是被承继人的最终常常居处,如最终常常居处不明,则为遗产所在地或遗产根本部分所在地。
承继的接受和抛弃
享有承继权的人在得知被承继人逝世或宣告逝世后,应就是否接受承继作出意思表明。承继人接受或抛弃承继的意思表明,是单独行为,具有法令效能。各国对此大体有两种规则:①法国、日本、苏联等国的民法规则,不管接受或抛弃承继,都有必要作出意思表明。②民主德国、匈牙利等国的民法规则,抛弃承继有必要作出意思表明,不然即视为接受承继。
承继人作出意思表明的期限,各国一般规则为6个月。但现行《法国民法典》第789条规则:“接受或抛弃承继的权力,通过法令为不动产品权所规则的最长的时效期间而消除”。这种时效期间据该法典第2262条规则为30年。
依据我国司法实践,承继人抛弃承继权的,应在承继开端后至遗产处理前,作出抛弃承继的表明。没有表明的,视为接受承继。承继人的承继权,从知道权力被损害时起2年内能够恳求人民法院予以维护。
承继权的损失
承继人的承继权,除因作抛弃承继的意思表明外,还可因被掠夺而损失。掠夺承继权有必要严厉依照法令规则的条件,并按司法程序进行。
各国对掠夺承继权的条件都作了规则。日本民法规则:凡成心使被承继人、或承继次序(见法定承继)在先或平等次序的承继人致死的,或许由于想到达这个意图而被判刑的,知道被承继人被杀戮而不揭发的,以及用诈骗、逼迫办法阻碍或促进被承继人作出遗言、撤销遗言和改变遗言的,假造、毁弃、藏匿遗言的,都不能成为承继人。又如1964年的《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则规则,只需公民以自己的违法行为对立被承继人或某一承继人,对立遗言的完成,以促进自己承继的,就无权承继;还规则掠夺亲权的爸爸妈妈,以及歹意回绝抚养责任的人,也不得承继。其他各国也都依照本国的具体情况作了规则。承继权被掠夺后,该承继人即损失了接受遗产的权力。但一些国家规则,已得到死者或行为所针对的人的宽恕,可不被掠夺承继权。
各国还规则被承继人可用遗言方法撤销承继人的承继权,一起规则了一些约束条件。苏联规则,遗言人可在遗言中掠夺一个、几个或一切法定承继人的承继权,但其未成年子女、无劳动能力的子女(包含养子女)、无劳动能力的爱人、爸爸妈妈(包含养爸爸妈妈)和依托遗言人日子的人,不管遗言内容怎么,都得承继不少于依法承继时他们每人应继比例的三分之二。《法国民法典》经1972年修改后的条文规则:遗言处置的产业,遗有一个子女时不得超越对折,二个子女时不得超越三分之一,三个以上时不得超越四分之一,并作了出其他约束性规则。
依据我国司法实践,一般以为承继人有下列景象之一,在承继开端后,经司法程序掠夺其承继权:暗杀被承继人或为抢夺遗产而暗杀其他承继人的;对被承继人生前有优待、遗弃行为情节严重的;钳制、诈骗被承继人设立遗言,或许假造、篡改遗言的。在实施遗言承继时,一般以为,遗言中有必要保存承继人中缺少劳动能力和日子来源的人以及胎儿应得的遗产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