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堪殴打要离婚 丈夫索损失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8 14:01妻子不胜老公殴伤要离婚 老公索3万芳华损失费
因不胜老公殴伤,妻子提出离婚。经法院审理宣告休庭时,老公为索要3万元“芳华损失费”在法院门口与妻子发作抓扯,被法警及时阻止。本想充任“和事佬”的法官见两人已无和洽或许,遂判定两人离婚。9月23日,这份民事判定书正式收效。
妻子:不胜被打外出打工
9月7日,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提出离婚的女子叫谭丽(化名、渝中区人、32岁)。1990年,经人介绍,谭丽与比她大10多岁的江北区无业男人王伟(化名)知道并建立爱情联系。1993年,他们生下了心爱的儿子,1998年两人成婚。 谭丽诉称,婚后,老公常常喝酒打牌并谩骂她,更恶劣的是,老公一醉酒,便时不时就殴伤她。2000年,因不胜忍耐老公的殴伤,她一气之下跑到外地打工。之后,她曾两次回重庆,想与老公从头和洽,但老公没一点悔改之意,没过两天,老公又动不动就打她,2002年,她再次到外地打工至今。 谭丽以为,他与老公的爱情已彻底决裂,恳求法院判定两人离婚。 老公:只为日子小事动过手 王伟不同意离婚。他辩称,其时谭丽自动和他谈爱情,婚后同居日子期间,他们一同打工赚钱,两人仅仅为一些日子小事发作争持,有时会着手,但绝非妻子说的那样难以忍耐。喝酒、打牌的事也是偶然所为,不是常常这样。后来,家庭日子呈现了困难,妻子在他的支撑下才到外地打工,而不是被逼。 索赔损失费休庭期间抓扯 庭审中,王伟忽然向法官提出,如谭丽真实坚持离婚,谭丽有必要补偿其“芳华损失费”3万元,并付出妻子外出期间自己单独抚育小孩的劳务费、抚育费等共近7万元。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介绍,诉讼过程中,法庭宣告休庭时,意想不到的事发作了,在法庭门口,王伟及其家人一下围住谭丽要求给付芳华损失费等,两边随即抓扯起来,幸被现场保护次序的法警阻止。 据法官讲,经他们审理查明,婚后两人夫妻联系一般,因王伟脾气暴躁,两边常常发作胶葛,王伟还时不时殴伤谭丽,2003年谭丽曾提出与王伟离婚未果。自法院受理此案后,仍最大极限希望能充任“和事佬”,但没想到休庭期间两边还发作胶葛,这足以证明两边已没和洽或许,法院只得准予两人离婚。 而王伟提出的补偿“芳华损失费”、劳务费、抚育费等,因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撑。记者 陈保发 实习生 杨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