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公务员级别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28 23:37
公务员等级法律规则包含公务员等级的概念、职务与等级的对应联系、公务员等级的功用、确认公务员等级的根据、同一职务上能够依照国家规则提升等级,详细内容请阅览下文。。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等级。公务员职务与等级的对应联系,由国务院规则。公务员的职务与等级是确认公务员薪酬及其他待遇的根据。公务员的等级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体现、作业实绩和资格确认。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能够依照国家规则提升等级。
一、公务员等级的概念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等级。公务员的等级凹凸,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凹凸、职责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体现、作业实绩和资格等本质条件和作业状况。这是我国公务员准则的一个特征。
各国公务员都有等级,但确认等级的根据和等级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美国等施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等级反映的是公务员地点职位的职责轻重和难易程度,与公务员自身的资格条件无关,等级不随人改变。职责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作业任务和职责不变,等级也不变。而在施行档次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的等级首要反映公务员自身的学历、资格等条件,等级随人走,同一职位可由等级不同的人来担任。我国公务员的等级,既考虑了职位分类的要素,又吸取了我国传统的官员档次准则、干部等级准则以及现代档次分类的要素。
二、职务与等级的对应联系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从前规则,国家公务员的等级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等级的对应联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根据中共中心组织部1993年9月发布的《关于我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施行定见》,党的机关作业者的等级区分,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履行。职务与等级的对应联系是:(1)中心总书记,中心政治局常委:一级;(2)中心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心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3)中心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4)中心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5)中心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6)中心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11)科员:九至十四级;(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别的,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则。
本法规则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等级,但没有对详细的对应联系作出规则,这就为变革留下了空间。根据有关部门想象的新的等级设置计划,将来要添加等级数量,扩展相邻职务层次的穿插对应起伏,一同体现向底层歪斜的指导思维。我国92%的公务员,其职务层次处于主任科员以下,因而职务层次越低,与等级的穿插对应起伏应当越大。
三、公务员等级的功用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等级,影响公务员薪酬的效果不大,等级的鼓励功用较弱,公务员感觉不到等级的鼓励功用。而根据本条规则,公务员等级与公务员的职务一同构成了确认公务员薪酬及其他待遇的根据。目前我国施行的公务员待遇体系,比较着重职务。依照现在的体系,薪酬、住宅、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凹凸挂钩,但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担任首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跑官、要官、买官,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在施行职务提升准则的一同,根据工龄、成绩等要素,确认公务员的等级提升准则,并与薪酬、福利等待遇挂钩,就能够充沛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集他们的作业积极性。
四、确认公务员等级的根据
本条规则,公务员的等级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体现、作业实绩和资格确认。详细来说,在确认公务员等级时,应考虑如下要素:(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包含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职务决议公务员的等级规模(或许的最高等级与最低等级),每一职务对应必定规模的等级。(2)公务员的资格。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作业年限长、学历高的,等级也高。(3)等级的提升与德才体现、作业实绩相联系。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则,公务员定时查核的成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等级的东西。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或许遭到降级的处置。
五、同一职务上能够依照国家规则提升等级
如前所述,公务员职务与等级的对应联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必定的等级规模,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能够对应多个等级,详细对应哪一个等级,要根据德才体现、作业实绩和资格来确认。因而,公务员假如德才兼备,有作业实绩,或许资格有进步,即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提升,也能够提升其等级。而因为等级与职务相同是确认公务员薪酬和其他待遇的根据之一,这关于调集公务员的作业积极性、战胜“官本位”的思维具有重要意义。本法的规则,使得公务员的等级成为公务员工作开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提升之外,等级提升也是公务员工作开展的一条重要途径
职务与等级的对应联系是公务员:在我国,国家公务员的等级分为二十七级。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等级的对应联系:
(一)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九)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归纳管理类公务员与等级的对应联系:
(一)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三)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五)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七)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戎行的职称等级(军衔)分为:大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