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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解除交强险合同条件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6 09:08
一、除了被稳妥机动车被依法刊出挂号/处理停驶/经公安机关证明丢掉三种景象投保人能够免除交强险合同以外,投保人均不得免除交强险合同。
二、投保人能够免除交强险合同的法定景象:
1.被稳妥机动车被依法刊出挂号的;
2.被稳妥机动车处理停驶的;
3.被稳妥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明丢掉的。
【律师提示】
①投保人现已交纳稳妥费但稳妥职责没有开端的,免除交强险合一起全额交还稳妥费;
②投保人现已交纳稳妥费但稳妥职责现已开端的,交还未到期职责部分的稳妥费=稳妥费×(1-已了职责天数/稳妥期间天数)。
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简称“救助基金”,是指路途交通事故具有法定景象之一时,由救助基金先行垫支丧葬费用和救费用的准则。
一、由救助基金先行垫支费用的法定景象:
1.抢救费用超越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的;
2.闯祸机动车未参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的;
3.机动车闯祸后逃逸的。
二、由救助基金先行垫支费用规模仅限于:
1.丧葬费用;
2.抢救费用(部分/悉数)。
三、救助基金先行垫支后,救助基金办理机构有权向路途交通事故职责人追偿现已垫支的费用。
【律师提示】
救助基金垫支规模只包含丧葬费用和抢救费用/不包含医疗费等其他费用。
·路途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办理试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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