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费应该怎样转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3 08:53依据2010年1月1日行将施行的《乡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联系搬运接续暂行办法》,包含农民工在内的参与乡镇企业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一切人员,其根本养老保险联系可在跨省作业时伴随搬运;在搬运个人账户贮存额的一起,还搬运部分单位缴费;参保人员在各地的缴费年限兼并核算,个人账户贮存额累计核算,对农民工天公地道。
长期以来,由于养老保险联系不能随人活动、严峻伤害了活动农民工参保的活跃性。这是由于,一旦活动农民工脱离作业地址,仅有的挑选便是退保,而现行的方针是只退个人交纳部分,企业交纳部分则给社保组织截留了,也便是说,人走了,却带不走企业给个人交纳的养老保险。
越是用土密布的滨海兴旺城市,占农民工的“廉价”也就越多,当地社保也就越富,也更愿意为农民工“退保”大开方便之门。但近几年来、许多区域活跃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惠农方针,保证农民工的权宜,出台了一些有利于促进农民工活跃参保的规则。例如,《青岛市农民工根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则》的予以封存,在本统筹区域内从头作业并参与乡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险联系予以接续。
参与本市乡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脱离本统筹区域从头作业的,经自己请求,社会保险联系能够转入自己从头参保地。非本市户籍农民工脱离本统筹区域,社会保险联系无法搬运的,经自己书面请求,凭个人身份证能够到所在单位交费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处理一次性社会保险联系停止手续,由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将其个人账户贮存额一次性支交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