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手续要准备的资料以及手续具体流程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4 20:02
乡村自建房手续要预备哪些材料,手续详细流程有哪些?收费多少?哪些情况会导致批不下来,哪些情况会被判定为违法修建?下面就来逐个为我们回答。
一、程序
(一)户主请求(阐明请求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情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处理《村、镇规划选址定见书》。
(四)原《团体土地建造用地运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阐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居无房产的应附分居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有必要要路政部分的清晰定见。
(八)触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分的清晰定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定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请求人赞同退出原运用的住所用地,并交给团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运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在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有必要只要一宅,且搬家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干过户。
注: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批阅面积(详细按当地的方针确认)
(一)1-3人,按3人批阅,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批阅,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批阅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核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意批。
四、收费规范
(一)乡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犁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处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有必要撤消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犁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居无住宅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有必要撤消后复耕。犁地占用税按规则收取。除此之外,一概不允许批阅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分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同意,骗得同意,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施行处分的程序
立案、查询取证、实地测量、查询、研讨处分定见、奉告、下发处分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规范
1.非犁地处分10元每平方米。
2.犁地(旱地),处分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犁地占用税照收。
3.犁地(水田),处分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犁地占用税照收。
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分后强制撤消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分的根据为:
违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法令》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施行法令》(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以上便是乡村自建房手续,希望能帮到我们。
一、程序
(一)户主请求(阐明请求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情况)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造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处理《村、镇规划选址定见书》。
(四)原《团体土地建造用地运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阐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居无房产的应附分居协议原件。
(七)在公路旁建房,有必要要路政部分的清晰定见。
(八)触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分的清晰定见。
(九)地灾踏勘现场定见。
(十)新开宅的农户,请求人赞同退出原运用的住所用地,并交给团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运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在外)。
(十一)房屋买卖过户有必要只要一宅,且搬家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干过户。
注: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
二、批阅面积(详细按当地的方针确认)
(一)1-3人,按3人批阅,即90平方米。
(二)4人按4人批阅,即120平方米。
(三)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批阅150平方米。
(四)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核算面积。
三、几不批
(一)地界不清的不批。
(二)土地有争议的不批。
(三)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
(四)禁建区的不批。
(五)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
(六)规划区内的不能随意批。
四、收费规范
(一)乡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
(二)重新开宅,新占非犁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处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有必要撤消后复耕。
(三)重新开宅,新占犁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居无住宅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有必要撤消后复耕。犁地占用税按规则收取。除此之外,一概不允许批阅占用,特别是水田。
五、违法占地处分
(一)违法占地建房的界定
未经同意,骗得同意,批甲占乙,批少占多,批非占耕。
(二)施行处分的程序
立案、查询取证、实地测量、查询、研讨处分定见、奉告、下发处分书、收缴罚款、补办用地手续。
(三)处理规范
1.非犁地处分10元每平方米。
2.犁地(旱地),处分款不少于20元每平方米,犁地占用税照收。
3.犁地(水田),处分款不少于30元每平方米,犁地占用税照收。
注:(1)对部分违法建房户,态度恶劣,影响较大,在收取罚款时按上限征收,处分后强制撤消建(构)筑物。
(2)对违法建房户处分的根据为:
违背《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法令》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施行法令》(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
以上便是乡村自建房手续,希望能帮到我们。